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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地网民通过“网上问法”提问:我是一名公务员,08年和老婆协议离婚,有一处房产,当时口头说给孩子,房证是我的名。09年,我面临升职,我前妻找到我要求复婚,否则就上我单位去闹,让我升不了职,并给我写了一份合同,大意是:复婚后不能离婚,如果我再提离婚就让我给她八十万并把房子给她,因当时要升职,没办法我只好签字。上次离婚时我就有外债十八万,现在还了二万。请问,我现在想离婚对当时签的合同有什么影响?如果我起诉离婚我是不是要给他八十万,否则离不了吗?
“网上问法”律师给予解答:
闫卓云律师:我认为,你们签协议的时候对方存在乘人之危的情况,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,可能会被认定无效。
何智勇律师:你们之间约定的离婚条件是无效的。法律规定结婚自由、离婚自由。你们的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
张日军律师:你与她的复婚协议是不公平的,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。你有权在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该协议。建议你先解决协议的效力问题,之后再考虑离婚问题。
| 责任编辑:谢文文 |